关于调查报告1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调查报告1今天中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黄州城最著名的湖,遗爱湖。
我走近一看,哇!一片蓝蓝的湖水,湖畔种植的大多是扶岸的杨柳,轻轻地甩动着修长的辫子,湖面波光粼粼,阳光跳入湖中,与水中的鱼儿追逐、嬉戏。湖水如丝绸般飘逸,宛如仙境一般,我仿佛陶醉在这美丽的湖畔,太漂亮了!这时,妈妈把手指向远方,惊喜地说:“宝贝,你看!”我一下子惊醒过来,向远处一看,原来到处都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他们那整齐的身影映在湖面,可真像一位位威猛的战士,保卫着我们美丽的城市。
我如痴如醉地问妈妈:“妈妈,遗爱湖原来就是这么美丽吗?”妈妈皱了皱眉头,说:“以前的遗爱湖可不像这么好,以前呀!遗爱湖是城中的污水湖。1999年黄冈市环保局提供的资料表明,每天有533立方米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排入了美丽的遗爱湖,使水质不断恶化。那水面上的死鱼真是随处可见,它们好像做过一次次挣扎,一次次祈求,可还是难以逃脱死神的魔爪。”“那后来呢?”我急忙问道。“经过政府的大力理治,遗爱湖总算又变成了现在的模样,可湖面还是有点脏呀!”妈妈耐心地为我讲解。我朝水面一看,的确有星星点点的垃圾袋,和一些漂浮在湖面的死鱼,好像在告诫人们,请大家共同爱护这难得的一片风景吧!
在遗爱湖畔,有一条长达数百米观景木桥。漫步其间,迎着暖暖的春风,舒服极了,可座椅旁边,一些行人留下的垃圾刺痛着我的心,我建议:大家一定要珍惜这独一无二的美景,不要随地乱扔垃圾,更不要在湖中制造污染,为我们的家园尽一份应有的责任。
关于调查报告2一、调查目的
了解小学生什么时候说话不文明及他们说不文明语言的起因。
二、调查时间
xxx年7月至9月。
三、调查范围
xx小学六年级学生50名。
四、调查方法
1)观察法:仔细观察不文明语言何时出现及内容。
2)谈话法:通过谈话了解有些学生为什么说话不文明,并分析原因。
五、调查结果
1)小学生为什么说话不文明:
(1)由于与别人的矛盾而产生愤怒情绪,说话会口不择言,一般都是发生在男生身上。
(2)由于他人的行为、举止或是衣着相貌而取笑别人,说一些不雅的绰号。
(3)很多小学生说不文明语言都是出于一种反抗的情绪,对某件事情不满的时候,甚至难过的时候。
(4)还有大部分人表示,不文明语言是从长辈、周围人的嘴里听来的,有的是看电视、电影学来的,不自觉就讲出来了,时间长了就养成了不好的习惯。
2)小学生讲不文明语言后心理表现或想法:
(1)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舒服感。
(2)有时边说边大笑,作为一种发泄的方式。
(3)听到周围的人讲过文明语言,所以不认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3)小学生什么时候会说话不文明:
(1)玩的时候:做游戏时有些人会赖皮,然后互相用语言攻击。
(2)公共场合:一个同学在很多人面前让另一个人出洋相,被讥笑的那方就开始了语言攻击。
(3)暗地里:和某人关系不好,不敢当面说,就在背地里说有损于他的话。
六、分析
1)小学生的模仿能力很强,有些不文明语言是从家里、社会上听来的,还有的是从同学那里学来的。在不文明的环境里,小学生的语言、举止都会受到影响。
2)高年级小学生的心理特点之一,就表现为用一些不太雅的语言表达心中的不满情绪,作为发泄的方式。有时并无恶意,但造成的影响很不好。
3)高年级学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讥笑同学,这也是讲不文明语言的原因之一。
4)现在的独生子女的脾气、度量不算大、吃了亏,嘴上一点也不饶人,这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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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思考
中国历来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作为现代中国人,应该发扬光大文明古国的传统美德。作为小学生,我们要担负起建设文明、繁荣祖国的重任,必须在各方面全面发展。我觉得要提高自己的自身修养,首先就要做个文明的小学生。我建议我们的长辈们,所有的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们,请你们以身作则,给我们树立起榜样来,让我们一起营造文明的氛围。关于小学生调查报告的范文3
关键词:保护、健康、眼睛
课题的产生:在我们的学校里有一千多名学生,而其中占有近视学生的有一百多名。从表面上看,每个学生每天都在做眼保健操,但近视的人数有这么多,实际上大家是否有养成爱护眼睛的好习惯呢?在校园里,大家做眼保健操,上课也有老师提醒正确的用眼方法,但离开了学校,不爱惜眼睛的坏习惯就来了。这些现象说明了大家对保护眼睛习惯的认识还是很模糊,没能真正意识到保护眼睛的真正目的和作用。为了使大家掌握用眼卫生知识,引导大家关注自身用眼习惯,增强每个人的爱护眼睛意识。所以我们开展眼睛情况调查研究,从身边所有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分析和讨论,加强每个人对保护眼睛知识的了解,提高大家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确立调查着眼点
我们调查组经过商量讨论,确立了以下调查着眼点,并分工合作进行调查:
1、以校内班级为单位,了解各年级段学生保护眼睛的情况。
2、了解造成近视的原因以及给同学生活、学习带来的不便。
二、调查过程:
(一)了解各年级段学生保护眼睛的情况。
(1)问卷调查:
我们拿了100份调查问卷,分别对一至六年级的同学进行调查,调查问卷如下:
年级
1、患有近视吗?程度如何?()
A、完全没有近视(65)B、150度以下(12)
C、150度——250度(9)D、250度以上(4)
2、你平时会歪着头看书吗?()
A、有(16)B、偶尔(42)C、没有(42)
3、你平时会长时间看书、看电视、上网吗?()
A、会(25)B、偶尔(33)C、(42)
4、你会在什么地方看书?
A、在光线过暗的地方看书。(11)
B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看书。(76)
C什么地方都可以看书。(13)
5、你写字姿势怎么样?
A低下头趴在桌子上写字。(26)
B保持正确的写字姿势写字。(49)
C、两种情况也有。(25)
6、你的眼睛疲劳时是否有注意休息? ……此处隐藏21949个字……p>
调查地点:宁夏银川贺兰县部分乡镇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对此,我在20xx年6月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宝山镇、等地的部分居民就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社会调查。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8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3.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1)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被调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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